政策解读
河北工程技术学院新生参军入伍保留入学资格办理
时间:2020-07-17 点击:

1、如何办理新生保留入学资格

已被我校录取新生,如已确实参军并走兵,并计划在服兵役结束后返回我校继续就读,需办理新生参军保留入学资格。办理保留入学资格需要准备相关内容材料,由学生本人或家长在学校行政楼1楼军事教研部、武装部办公室办理。

 

2、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所需材料

(1)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2份(原件)

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由入伍地征兵办(武装部)开具,需要办理的新生需在入伍地征兵办(武装部)开具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,并填写完毕(录取高校审批意见不需要填写),加盖征兵办(武装部)公章,贴好学生本人免冠照片(照片大小不做要求,根据申请表自行选择一寸或小二寸照片)。

(2)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,复印件2份

没有身份证原件请携带好复印件,没有身份证的需准备户口本原件以及学生本人户口当前页复印件2份

(3)入伍通知书原件,复印件2份

没有入伍通知书原则上不予办理,请携带原件及复印件,如无原件需在武装部开具证明。

(4)入学通知书(录取通知书)原件,复印件2份

(5)考生当前信息表原件,复印件2份

考生当前信息表如丢失,需提前到学校招生办补办简易表格

 

3、办理时间

请于9月5日—9月8日上午,9月16日—9月20日全天,9月23日—9月27日全天。

上午8:30—11:15,下午3:00—17:00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相关事宜。

地址: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宫北路11号  邮编:050091  

院办电话:0311-89653598  招生电话:0311-89653577/88/99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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